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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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交通费12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