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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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欠原告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9492.83元、截止到2021年8月2日止的利息5150.76元、逾期利息232.88元及从2021年08月0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利率按借贷合同中的约定逾期利率24%计算); 二、被告***对以上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2元,减半收取71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