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联盛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赔偿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126号

原告:河南联盛达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卫星。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焦作市中站区。

原告河南联盛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3日立案。原告河南联盛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健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谢琰

裁判日期 2020-02-21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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