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新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新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00元(其中负担案件受理费100元、案件执行费5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