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郴州市汇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基础建设工程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异议人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3-22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