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确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243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31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8-11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