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农垦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车位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以下100个车位:闽江国际二期1号楼地下一层D001、D003、D004、D005、D006、D009、D010、D011、D012、D013、D014、D022、D024、D025、D026、D027、D028、D029、D030、D031、D033、D034、D035、D036、D037、D038、D039、D040、D041、D042、D045、D046、D047、D050、D051、D053、D054、D055、D093、D094、D095、D096、D097、D098、D100、D101、D102、D103、D104、D112、D113、D114、D115、D116、D117、D118、D119、D120、D121、D122,2号楼地下二层A006、A011、A012、A013、A014、A015、A016、A017、A019、A020、A021、A022、A024、A025、A026、A027、A031、A037、A038、A039、A042、A043、A044、A047、A048、A070、A071、A072、A073、A074、A075、A076、A077、A078、A079、A080、A081、A082、A083、A084(查封车位清单明细附后),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黑龙江农垦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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