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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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偿还借款100万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偿还上述借款利息及罚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自2018年6月29日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 三、驳回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695元,由***、***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