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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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2019年12月24日原告***与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签订的《顶固衣柜购货合同书》; 二、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38000元; 三、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合同违约金7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65元,由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承担(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公告费用560元,由被告沈阳市铁西区绿缘家居经销处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