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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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2元,减半收取计2501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若义务人未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有权在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本院强制执行,逾期本院不予立案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