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凤冈乌龙锌硒茶业有限公司
贵州众基电气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本院(2020)黔01执恢19号、(2020)黔01执恢21号案件对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账号为11×××37的冻结措施。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