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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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昆明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泽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会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租赁费人民币3600元。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昆明大成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40元,减半收取5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