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浙1023执199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恢复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期限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9-07
发布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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