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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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南峰成家具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20)粤0605执20688号案的被执行人,***对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佛南劳人仲案字[2020]564号之终局仲裁裁决书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6民特13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被执行人佛山市南峰成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