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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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20)桂0105民初6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6643元(上诉人***已预交),由上诉人***负担;上诉人***和***预交的上诉费724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预交的上诉费724元,本院予以退还。一审案件受理费3599元(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