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协调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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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通榆县日用杂品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通榆县人民法院(2020)吉0822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由洮南市人民法院执行。 通榆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洮南市人民法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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