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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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芝罘区吉辉装饰材料商场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欠付原告芝罘区吉辉装饰材料商场货款36000元,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被告于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1500元;如有逾期,原告可就未偿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原告芝罘区吉辉装饰材料商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35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2021年8月底前将案件受理费与第一笔案款一并迳付给原告。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