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唐河县景亨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2021)豫1328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购酒款5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即2021年4月27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