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13民初21035号

原告: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

负责人:梁忠强。

被告: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术军。

原告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被告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8日立案。原告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锐睿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秦梅

裁判日期 2019-12-06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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