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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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不予执行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作出的(2018)津和平证经字第1638号公证书〔(2019)津和平执字第63号执行证书〕。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