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不予执行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作出的(2018)津和平证经字第1638号公证书〔(2019)津和平执字第63号执行证书〕。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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