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苏州市永缝易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市永缝易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报酬8400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山市黄泥镇支行,账号:62×××30)。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苏州市永缝易服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诉讼费用中被告负担部分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山市黄泥镇支行,账号:62×××30)。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