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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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康龙石材开发公司 四川资产经营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四川资产经营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收取案件受理费279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39元,由原告四川资产经营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