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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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傲胜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富鼎和先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富鼎和卓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全经联新三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茌平县嘉华塑胶有限公司 海帝木业(天津)有限公司 江苏久润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保全人上海傲胜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久润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海帝木业(天津)有限公司、武汉富鼎和先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富鼎和卓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全经联新三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存款1500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21 |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