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中轩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昂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骊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上海骊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昂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中轩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73,394.3元;

二、上述款项不足之数,查封、扣押、变卖或拍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11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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