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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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天林房地产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金玉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上海金玉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林房地产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45,092元,期限一年;不足部分查封被申请人上海天林房地产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XX公路XX弄、XX弄、XX号、XX号房屋中价值145,092元的份额,期限三年。 本案财产保全费1,245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