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宜春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台轮橡塑有限公司
樟树市瑞年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三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三泰投资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樟树市支行的账号XXXXXXXXXXXXX2606的保全。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台轮橡塑有限公司江西省XX土地的保全。

三、解除对申请人江西宜春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XX土地的保全。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樟树市瑞年实业有限公司名下XX房产的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09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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