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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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