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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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立业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强英机电技研有限公司 天津丽业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天津新海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为(2021)津0112执2428号案件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11-19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