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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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80590.06元的财产进行保全。 二、上述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该类财产的最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