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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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浦北县世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浦北县世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于2019年8月15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办理其所有的桂N×××××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即从原告浦北县世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转出)。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