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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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谷陇镇银都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黄平县恒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黄平县谷陇镇银都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黄平县恒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黄平县恒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