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先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万泓亿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先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万泓亿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房屋租金52 276.5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260元(原告已预交),由先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2391元(原告已预交),由先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26 |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