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许昌永亮电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许昌永亮电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18200元;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6元,减半收取128元,由被告许昌永亮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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