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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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日照新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61999元及利息,利息以161999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劳务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40元,减半收取1770元,由被告日照新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