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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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御福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云媒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御青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6084956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借款利息(自2014年12月11日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以608495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三、被告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山东云媒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日照御青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济南御福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条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51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63510元,由原告***负担120230元,由被告***负担432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22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