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所签订的两份《T健身会员入会协议书》; 二、被告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会员费3136.7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