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所签订的两份《T健身会员入会协议书》;

二、被告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会员费3136.7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衡水极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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