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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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运城市正点商贸有限公司 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万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对被告被告***、被告运城市正点商贸有限公司、被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600元,由原告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逾期不交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9-16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