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特别程序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拍卖、变卖***、***所有的坐落于临澧县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1)临澧县不动产权第0××2号],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218575.59元及利息、罚息(其中,计算至2021年6月23日的利息2911.35元、罚息103.2元,自2021年6月24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和律师费20000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4924元,由***、***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1-11-09
发布日期 2021-12-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