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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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快大茂镇老大商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吉0521执113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生效后,义务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