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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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结欠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借款本金4900万元及期内欠息、逾期罚息、期内欠息之复利(计算至2020年11月26日)合计2575222.22元; 二、对于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49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7960元(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已预交,由本院退还),由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