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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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心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6849.97元; 二、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 三、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护理费36元; 四、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87452元; 五、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丧葬费4204.50元; 六、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鉴定费1800元; 七、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八、驳回原告***、***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50元,减半收取3975元,由原告***、***负担3071元,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负担9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