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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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心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6849.97元;

二、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

三、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护理费36元;

四、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87452元;

五、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丧葬费4204.50元;

六、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鉴定费1800元;

七、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八、驳回原告***、***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50元,减半收取3975元,由原告***、***负担3071元,被告济南市中心医院负担9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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