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欧意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盐城彭榕机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无锡欧意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盐城彭榕机电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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