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淄博盛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告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淄博盛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刘克芳名下的4800000元内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