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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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界汇程(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拓界(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拓界汇程(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拓界(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30000元(自冻结之日起一年)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动产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自查封、冻结之日起三年)。

案件申请费21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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