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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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资兴赛杨电力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2021)湘1081民初70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资兴赛杨电力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资兴赛杨电力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资兴赛杨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