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案件执行 |
法院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兴城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的(2021)辽1481行审39号行政裁定书中罚款3700元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