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宁市宏鑫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2021)湘0482民初224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常宁市宏鑫物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上诉人常宁市宏鑫物业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1-18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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