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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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运益阳市公司 益阳市商务局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龙洲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龙洲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