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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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凤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湖南凤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为原告***办理位于冷水滩××小区××、13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冷字第7××0号)不动产权证书。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湖南凤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