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1802民初6774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硕,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梁健球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郭晓君

裁判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20-04-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